【Fly*(負能量應援中)】評論
本題分類應為「法學緒論」,而非「公文」。再煩請站僕更改其分類,感謝。
【a0985874532】評論
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而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監察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有全體監察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監察委員過半數之審查及決議,向國民大會提出之。
【史帝文森】評論
測公文跑出這題,我以為是公民,原來是法論...
【地方行政】評論
測公文跑出這題,我以為是公民,原來是法論...
【榛】評論
罷免 1/4 2/3 彈劾 1/2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