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依「特殊教育法」之規定,身心障礙學生的分類有哪些?(1)智能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 (2)語言障礙、肢體障礙、身體病弱(3)情緒行為障礙、學習障礙、多重障礙 (4)自閉症、發展遲緩、其他障礙(5)過動兒、憂鬱症、腦性麻痺
(A)1234
(B)1235
(C)1245
(D)1345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4059
統計:A(7182),B(334),C(404),D(62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肢體障礙之分類、加納的8大智力

用户評論

高銘薀】評論

本法所稱身心障礙,指因生理或心理之障礙,經專業評估及鑑定具學習特殊需求,須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措施之協助者;其分類如下:一、智能障礙。二、視覺障礙。三、聽覺障礙。四、語言障礙。五、肢體障礙。六、腦性麻痺。(新增)七、身體病弱。八、情緒行為障礙。九、學習障礙。十、多重障礙。十一、自閉症。十二、發展遲緩。十三、其他障礙。

廖小丘】評論

因為過動、憂鬱不是ㄧ個"類別",他只是包含在情緒行為障礙裡面的。就像動物、植物是兩種類別,我們不能說老虎是也是ㄧ種,老虎只是包含在動物類別裡面。

已考取106年國小正式教師】評論

原本題目:34. 依「特殊教育法」之規定,身心障礙學生的分類有哪些?(1)智能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

Keep Happy Mo】評論

這題也算是簡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