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0.(※) 會計年度採七月制之營利事業,其97年度之未分配盈餘應於何時辦理申報?
(A)9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B)99年5月1日至5月31日
(C)9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D)98年5月1日至5月31日。〈所101、102-2〉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54545
統計:A(7),B(24),C(50),D(1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之餘額計算、分配股東可扣抵稅額
用户評論
【阿成】評論
營利事業採曆年制者,應於其各該所得年度辦理結算申報之次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 止,就未分配盈餘填具申報書,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