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依審計法規定,審計機關考核各機關之績效時,其因制度規章缺失,致績效不彰者,應如何處理?
(A)予以糾正
(B)予以修正
(C)通知依法處理
(D)提出建議改善意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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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tea】評論

審計法 第 69 條審計機關考核各機關之績效,如認為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者,除通知其上級機關長官外,並應報告監察院;其由於制度規章缺失或設施不良者,應提出建議改善意見於各該機關。前項考核,如認為有可提升效能或增進公共利益者,應提出建議意見於各該機關或有關機關。審計機關發現有影響各機關施政或營(事)業效能之潛在風險事項,得提出預警性意見於各該機關或有關機關,妥為因應。

杏鮑菇】評論

補充說明(以下為審計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