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下列甲之行為,何者屬於集合犯?
(A) 公職候選人甲分別向十個選舉權人行賄投票
(B) 甲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分次收集十張偽造之貨幣
(C) 甲一口氣毆擊乙十拳致乙受傷
(D) 甲公然聚眾對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施強暴脅迫
(E) 甲結夥十人到乙家強盜

參考答案

答案:A,B
難度:困難0.23913
統計:A(29),B(19),C(6),D(20),E(17)

用户評論

【用戶】YChuang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有高手能解答嗎?這題答案跟詳解似乎有出入?

【用戶】Yea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最高法院99年第五次刑庭決議認為投票行賄並非集合犯,除非得以適用接續犯而論以一罪,否則均一罪一罰。

【用戶】YChuang

【年級】大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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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或琰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最高法院99年第五次刑庭決議認為投票行賄並非集合犯,除非得以適用接續犯而論以一罪,否則均一罪一罰。

【用戶】YChuang

【年級】大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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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或琰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最高法院99年第五次刑庭決議認為投票行賄並非集合犯,除非得以適用接續犯而論以一罪,否則均一罪一罰。

【用戶】Sunny S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C) 甲一口氣毆擊乙十拳致乙受傷 ——接續犯(D) 甲公然聚眾對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施強暴脅迫——聚合犯 (E) 甲結夥十人到乙家強盜 ——聚合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