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關於交寄掛號函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封面註明掛號字樣
(B)加付掛號費
(C)限向郵局交寄
(D)取得執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1864
統計:A(68),B(22),C(1625),D(27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各類掛號郵件補償金額
用户評論
【用戶】red780412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營業規章第七十四條 函件以掛號交寄者,應於封面上註明「掛號」字樣;寄往國外者,應以國際郵務通用之法文或英文(見附表二)註明同義字樣,除普通郵資外,並加付掛號費,向郵局或受本公司委託者作為掛號交寄。
【用戶】積沙成塔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第 28 條函件於封面上註明「掛號」字樣,加付掛號費,向郵局或中華郵政公司委託者交寄,並取得執據者,為掛號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