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emy】評論
境外基金機構在國內私募境外基金,仍應符合證劵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5條第6款「具證劵投資信託基金性質」規定,其投資範圍應遵守下列事項:一、所稱「具證劵投資信託基金性質」指境外基金須以投資有價證劵為主,不得投資黃金、商品、不動產及其相關衍生性商品。二、連結型基金所連結基金亦須具證劵投資信託基金性質。參考資料JY價值筆記-信託業務員(含信託法規乙科)考試筆記
【我行我可以】評論
不得投資黃金、商品現貨、不動產口訣:不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