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g】評論
告發或檢舉獎金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二十,故為20萬×20%
【micky】評論
所得稅法第103條:「I 告發或檢舉納稅義務人或扣繳義務人有匿報、短報或以詐欺及其他不正當行為之逃稅情事,經查明屬實者,稽徵機關應以罰鍰20%,獎給舉發人,並為舉發人絕對保守秘密。」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1項:「十、告發或檢舉獎金按給付額扣取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