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下列何項文件,於公司每屆會計年度終了時,公司法並未強制規定需提請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
(A)營業報告書
(B)董事會議事錄
(C)財務報表
(D)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2857
統計:A(2),B(59),C(1),D(3),E(0)

用户評論

【用戶】Chang Diana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第 20 條公司每屆會計年度終了,應將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提請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公司資本額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一定數額以上者,其財務報表,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其簽證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但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證券管理機關另有規定者,不適用之。前項會計師之委任、解任及報酬,準用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第一項書表,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查核或令其限期申報;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公司負責人違反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時,各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妨礙、拒絕或規避前項查核或屆期不申報時,各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