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我國保險業之法定準備金有那幾種(9 分)?請分別就
【題組】⑴準備金類別(4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90428
統計:A(129),B(139),C(234),D(3138),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法重點筆記(一)、釋字第五四九號解釋 、授益性行政處分

用户評論

【用戶】Qiong Zeng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125合法行政處分經廢止後,自廢止時或自廢止機關所指定較後之日時起,失其效力。但受益人未履行負擔致行政處分受廢止者,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用戶】Rilakkuma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第 123 條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一、法規准許廢止者。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第 124 條前條之廢止,應自廢止原因發生後二年內為之。第 125 條合法行政處分經廢止後,自廢止時或自廢止機關所指定較後之日時起,失其效力。但受益人未履行負擔致行政處分受廢止者,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第 126 條原處分機關依第一百二十三條第四款、第五款規定廢止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者,對受益人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應給予合理之補償。第一百二十條第二項、第三項及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補償準用之。

【用戶】luyo761105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合法廢止違法撤銷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39. 下列有關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廢止之說明,何者正確?(A)得廢止之行政處分,以違法為限 (B)無補償財產損失之必要(C)廢止僅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D)廢止應自廢止原因發生後二年內為之﹝95 高行﹞修改成為39. 下列有關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廢止之說明,何者正確?(A)得廢止之行政處分,以違法為限 (B)無補償財產損失之必要(C)廢止僅得溯及既往失其效力 (D)廢止應自廢止原因發生後二年內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