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nis Jang】評論
交通資位制:. 指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任用之人員,適用隸屬交通部之事業機構從業人員,交通事業人員採資位
【陳彩縈】評論
政府現行人事制度,可概分為七大類型第一類為「官等職等併立制」,官等與職等併列,適用於一般行政機關;第二類為「官等職務分立制」,官受保障,職得調任,適用於警察機關;第三類為「官稱職務分立制」,官稱受保障,職務得調任,適用於關務機關;第四類為「資位職務分立制」,資位受有保障,同類職務,可以調任,適用於交通事業機構;第五類為「職位分類制」,適用於公營事業機構;第六類為「聘任制」,適用於公立學校、學術研究機構及訓練機構,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進用;第七類為「聘僱派用制」,適用於一般機關及臨時機關之專業技術或臨時性職務(註)。上開各類型制度,係由早年各自發展而來,以致制度結構不同,法令分歧,人事措施各行其...
【貼貼樂 ( ̄︶ ̄)↗】評論
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 第3條 交通事業人員採資位職務分立制,資位受有保障,同類職務,可以調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