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詮釋理論(Interpretive theory):源自於德國哲學家狄爾泰、德國社會學家韋伯、胡塞爾等人的理論發展而成。尤其在狄爾泰之後,強調主觀、瞭解、詮釋的觀點紛紛提出,而形成另一個社會科學的主流。狄爾泰:主張自然科學是抽象的客觀規律與因果法則的「解釋(to explain)」,而人文科學是對某時空背景下,人們生活經驗的一種同理心「瞭解(undertanding)」,甚至「闡釋(to interpert)」。韋伯:主張社會科學需要去研究,有意義或有目的的社會行動。胡塞爾:提出「現象學」理論,主張在沒有預設的立場下,去瞭解人類亦是與行為的本質、經驗、意義,而非尋求所謂的客觀事實。
【Y-F Liou】評論
我選A(存在主義),竊以為無宰制的溝通環境即師生互動是「我與汝」這種對等的溝通地位,不知道如此解釋可否?
【謝謝阿我考上了】評論
此話為哈伯瑪斯提出,他為批判理論的學者,同為批判理論的還有阿多諾、曼海姆等人
【Wick】評論
哈伯瑪斯:"理想的言語情境"對於意識形態的批判與消解,我們並不是以一套新的意識形態來取代舊的、被視為虛偽的意識形態,而是要1.肯定人具有溝通理性(communicative reason)和溝通能力(communicative competence)2.可以進行自我反省3.能與別人形成自主、和諧且毫無宰制的溝通情境哲學專欄:哲學淺說哈伯馬斯的溝通行動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