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訴願法第4條之規定,人民因申請土地登記不服地政事務所之行政處分,應向下列何機關提起訴願?
(A)原處分之地政事務所
(B)直轄市、縣(市)政府
(C)內政部
(D)行政院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23009
統計:A(9),B(186),C(7),D(5),E(0)

用户評論

小法(已上榜)】評論

第 4 條 訴願之管轄如左:一、不服鄉 (鎮、市) 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訴願。二、不服縣 (市) 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    訴願。三、不服縣 (市) 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    署提起訴願。四、不服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    。五、不服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    提起訴願。六、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所屬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各部    、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七、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之行政處分者,向主管院提起訴    願。八、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原院提起訴願。

小法(資訊類普考學術研究)】評論

第 4 條 訴願之管轄如左:一、不服鄉 (鎮、市) 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訴願。二、不服縣 (市) 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    訴願。三、不服縣 (市) 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    署提起訴願。四、不服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    。五、不服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    提起訴願。六、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所屬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各部    、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七、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之行政處分者,向主管院提起訴    願。八、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原院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