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有關全民健康保險之補充保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第一類至第六類之各類被保險人有符合條件之所得,均依法扣繳
(B)單次給付金額逾新臺幣一千萬元之部分,免予扣取
(C)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無論金額多少,一律依法扣取
(D)現行補充保費費率為百分之五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42763
統計:A(58),B(165),C(9),D(37),E(0)

用户評論

Arvin Chiang】評論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  第一類至第四類及第六類保險對象有下列各類所得,應依規定之補充保險費率計收補充保險費,由扣費義務人於給付時扣取,並於給付日之次月底前向保險人繳納。但單次給付金額逾新臺幣一千萬元之部分及未達一定金額者,免予扣取:一、所屬投保單位給付全年累計逾當月投保金額四倍部分之獎金。二、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但第二類被保險人之薪資所得,不  在此限。三、執行業務收入。但依第二十條規定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者之執  行業務收入,不在此限。四、股利所得。但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保險費部分,不在此限。五、利息所得。六、租金收入。扣費義...

子愉】評論

請問d要怎麼改

Betty】評論

33條(補充保險費率之計算及調整)第三十一條之補充保險費率,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四日修正之條文施行第一年,以百分之二計算;自第二年起,應依本保險保險費率之成長率調整,其調整後之比率,由主管機關逐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