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義務人不服執行機關所為行政執行措施時,有關其救濟程序,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及最高行政法院之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
(B)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之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C)對聲明異議所為之決定不服時,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D)聲明異議為訴願之前置程序,故對聲明異議所為之決定不服時,應向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89683
統計:A(199),B(12),C(8),D(33),E(0)

用户評論

061】評論

B就是A的錯誤選項

多尼喬奇】評論

行政執行法第9條1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A)2 前項聲明異議,執行機關認其有理由者,應即停止執行,並撤銷或更正已為之執行行為;認其無理由者,應於10日內加具意見,送直接上級主管機關於30日內決定之**訴願先行--訴願前的行政內部救濟   訴願前置--訴訟前的訴願

李欲齊】評論

聲明異議先行--訴願前的行政內部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