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下列哪項不是STCW國際公約規定有關瞭望之主要目的?
(A) 對操縱環境所發生之重大變化,利用視覺、聽覺及其他所有可行之方法維持連續之警覺狀態
(B) 充分地評估碰撞、坐礁及其他危害航行安全之情況及危險
(C) 搜尋遇險船舶及飛機、受損船舶、殘骸及其他危及航行安全之礙航物
(D) 瞭解周遭船舶數量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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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吳厚誼】評論
應遵照經修正 1972 年國際海上避碰規則第 5 條之規定隨時保持適當瞭望,並應達到 下列目的:對操縱環境所發生之重大變化,利用視覺、聽覺及其他所有可行之方法維持 連續之警覺狀態;充分地評估碰撞、坐礁及其他危害航行安全之情況及危險;搜尋遇險船舶及飛機、船舶遇險人員、受損船舶、殘骸及其他危及航行安全 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