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關於法律保留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法律保留原則乃依法行政原則內涵之一,又可稱為積極之依法行政原則
(B)法律保留原則於給付行政領域亦有適用
(C)行政機關欲訂定行政命令剝奪人民之生命,必須有法律明確授權,始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D)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由行政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並不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67437
統計:A(244),B(242),C(1056),D(319),E(0)

用户評論

【用戶】Tracy Su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依司法院釋字第443號解釋,大法官認為基本權之保障,區分為四個層次:一、憲法保留事項,縱令立法機關亦不得制定法律加以限制,例如憲法第8條之人身自由。二、國會保留事項,例如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者,必須遵守罪刑法定主義,以制定法律之方式為之。三、可授權之法律保留事項,一般多屬此層次,此又可分兩部分,倘係涉及人民其它自由權利之限制而應由法律加以規定者,亦可以法律在符合具體明確授權原則的前提下,授權主管機關發布命令以為補充規定。四、非法律保留事項,亦行政機關依其職權執行法律時,僅得就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 (非重要事項) 為必要之規範。from摩友 Tzu-yu

【用戶】能把握的只有現在!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樓上,是的沒錯,就是不用法律授權。

【用戶】Tea Tai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釋字第443號解釋建立了所謂「層級化法律保留體系」的觀點,認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於憲法中有不同層次的保障:1. 憲法保留原則 e.g. 憲§8 人身自由2. 國會保留原則(絕對法律保留) e.g. 剝奪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體自由、時效制度(J474)3. 相對法律保留事項 e.g. 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權利之限制而應由法律加以規定者、給付行政措施4. 非法律保留事項 e.g. 細節性、技術性等次要事...

【用戶】吳昂霖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應該說C是錯在 命令不能剝奪性命 要法律直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