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in Hung】評論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2/3
【Tiffany Sue】評論
教師評審委員會: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但教師之員額少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者,不在此限。
【廖羿淳】評論
《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處理學生申訴案件實施辦法》已在105年廢止!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8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