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 Hui Huan】評論
民法237條 (受領遲延時債務人責任)在債權人遲延中,債務人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其責任.抽象過失--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具體過失--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注意者故意或重大過失--欠缺普通一般人之注意義務
【張峻瑋】評論
債務人之重大過失,是指:顯然欠缺普通一般人之注意義務
【陳安】評論
對照國賠法第2條第3項: 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 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此亦為欠缺普通人之注意, 屬於重大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