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軍】評論
所謂憲法保留,就是指這一類的規定,只能用憲法加以規範, 不得以法律限制之。最為典型的案例,就是憲法第8條有關「人身自由」的保障,而憲法第8條之所以不厭其詳的規定,正是因為「人身自由」,乃是憲法的核心價值所在,無論如何憲法中應有明文規定,不能假手於法律或命令。
【dolphinbless】評論
請問還有其他憲法保留的例子嗎?
【You Tsai Chen】評論
這題是否有高手解釋?
【TP.C.K.】評論
憲法保留:乃是憲法上特地保留某些事項,必須由憲法來規定而不能由立法機關透過立法來加以規範,即「以憲法明文規定者,不得以法律限制或推翻之。 」憲法保留之事項非透過修憲不得變更之,因此保障更高。其中如民主憲政基本原則、國民主權原則等更是修憲之限制,不能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