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法中對於公務人員權益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各機關應提供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必要之機具設備及良好工作環境
(B)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之執行職務,應提供安全及衛生之防護措施
(C)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現場長官認已發生危害或明顯有發生危害之虞者,應充分授權公務人員自行決定是否暫時停止執行
(D)公務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時,如係因公務人員故意或重大過失所導致,其服務機關仍應延聘律師為其辯護及提供法律上之協助,但應向該公務人員求償

參考答案

答案:C,D
難度:困難0.317881
統計:A(121),B(104),C(5186),D(1745),E(33)

用户評論

yji3no1】評論

(A)第 18 條

fangda199112】評論

筆記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2條      公務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時,服務機關應輔助其延聘律師為其辯護及提供法律上之協助。     前項情形,其涉訟係因公務人員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應不予輔助;如服務機關已支付涉訟服裝費用者,應予追還。

blabla】評論

這樣答案是否要改為C,D??

】評論

依新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法(106/6/14)第20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現場長官認已發生危害或明顯有發生危害之虞者,得視情況暫時停止執行第22條公務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時,服務機關應輔助其延聘律師為其辯護及提供法律上之協助前項情形,其涉訟係因公務人員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應不予輔助;如服務機關已支付涉訟服裝費用者,應予追還答案應修正為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