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a Lin】評論
學生輔導法103-11-12第 10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輔導教師員額編制如下:一、國民小學二十四班以下者,置一人,二十五班以上者,每二十四班增 置一人。二、國民中學十五班以下者,置一人,十六班以上者,每十五班增置一人。三、高級中等學校十二班以下者,置一人,十三班以上者,每十二班增置一人。學校屬跨學制者,其專任輔導教師之員額編制,應依各學制規定分別設置。
【crazymist】評論
【專輔】根據國民教育法國小:24班以上,多置一人國中:每校1人。注意!!!20班以上,多置一人
【Lemon Lin】評論
請問這題解答到底是B20人?或C15人?謝謝
【Moomin White】評論
學生輔導法民國 103 年 11 月 12 日修正第 10 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輔導教師員額編制如下:一、國民小學二十四班以下者,置一人,二十五班以上者,每二十四班增置一人。二、國民中學十五班以下者,置一人,十六班以上者,每十五班增置一人。三、高級中等學校十二班以下者,置一人,十三班以上者,每十二班增置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