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有關警察人員警使用之程序,下列做述何者錯誤?
(A)依法执行盤查勤務,如遭抗拒,應立即使用警械
(B)依法執行盘查勤務,如有必要,得命受盤查人高舉雙手
(C)依法執行取締勤務,如有必要,得命相關人停止舉動
(D)依法執行盤查勤務,得檢查受盤查人是否持有兇器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第5條(執行取締盤查勤務時採之措施)  警察人員依法令執行取締、盤查等勤務時,如有必要得命其停止舉動或高舉雙手,並檢查是否持有兇器。如遭抗拒,而有受到突擊之虞時,得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