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評論
第 47 條
【阿銘】評論
(A)第 44 條審判期日...
【相信自己!】評論
關於刑事訴訟法所規定審判期日之開庭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審判期日應由庭務員製作審判筆錄第 44 條 審判期日應由書記官製作審判筆錄,記載下列事項及其他一切訴訟程序:(B)審判期日不用錄音,必要時才需要錄音第 44-1 條 審判期日應全程錄音;必要時,並得全程錄影。(C)辯護人無需經過許可,本得於審判期日攜同速記到庭記錄第49條 辯護人經審判長許可,得於審判期日攜同速記到庭記錄。(D)審判期日之訴訟程序,專以審判筆錄為證第 47 條審判期日之訴訟程序,專以審判筆錄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