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依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規定,個人或營利事業對依法設立的教育、公益、文化、慈善團體之捐贈扣除,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個人可作為申報綜合所得稅之列舉扣除額,但最高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 額 20%
(B)營利事業可申報為費用減除,但最高不得超過所得額 20%
(C)個人可作為申報綜合所得稅之特別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 20%
(D)無論個人或營利事業對私立大學之捐贈扣除均無金額限制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81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珍珠奶茶】評論

所得稅法 第 17 條按第十四條及前二條...

whappy501】評論

(A) 個人可作為申報綜合所得稅之列舉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