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行政機關代表國庫出售或出租公有財產之行為,其法律性質為:
(A)私法契約
(B)行政處分
(C)行政契約
(D)和解契約

參考答案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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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字號釋字第448 號解釋公布院令中華★★...

侯明忠】評論

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憲法第七十七條定有明文,可知民事與行政訴訟之審判有別。又依憲法第十六條人民固有訴訟之權,惟訴訟應由如何之法院受理及進行,應由法律定之,業經本院釋字第二九七號解釋在案。我國關於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之審判,依現行法律之規定,係採二元訴訟制度,分由不同性質之法院審理。關於因公法關係所生之爭議,由行政法院審判,因私法關係所生之爭執,則由普通法院審判。行政機關代表國庫出售或出租公有財產,並非行使公權力對外發生法律上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即非行政處分,而屬私法上契約行為,當事人若對之爭執,自應循民事訴訟程序解決。行政法院五十八年判字第二...

幻金天騎之尋找神秘的呼喚者】評論

行政機關代表國庫出售或出租公有財產之行為,其法律性質為:A(A)私法契約 -〉O,參釋字第448號和雙階理論釋字第540和695號(B)行政處分-〉X,參行政程序法第92條(C)行政契約 -〉X,參行政程序法第135.136.137條(D)和解契約-〉X,參行政程序法第136.13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