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2 條之 1 規定,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可按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關於民國 111 年之金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遺產稅之免稅額為 1,333 萬元 ②遺產稅之喪葬費扣除額為 123 萬元 ③遺產稅之免稅額為 1,200 萬元 ④贈與淨額 2,500 萬元以下部分稅率為 10% ⑤贈與稅之免稅額為每年 220 萬元 ⑥贈與稅之免稅額為每年 244 萬元
(A)①④⑤
(B)僅②③④
(C)②③④⑥
(D)①②④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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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ei-fen Du】評論

111年遺產稅免稅額調整為1333萬,贈...

Just A Pug】評論

https://www.dot.gov.tw/singlehtml/ch26?cntId=4c40feb43876418f94ac0cb8dbe4ea86財政部於110年11月24日公告111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及贈與稅(下稱遺贈稅)法規定之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如下:一、遺產稅(一)免稅額:新臺幣(下同)1,333萬元。(二)課稅級距金額:1、遺產淨額5,0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2、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者,課徵500萬元,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之15%。3、超過1億元者,課徵1,250萬元,加超過1億元部分之20%。(三)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1、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89萬元以下部分。2、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50萬元以下部分。(四)扣除額:1、配偶扣除額: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