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6 假設一個自然獨占(natural monopoly)廠商採用邊際收益等於邊際成本來決定其最適產量。下列何者正確? (A)此廠商的利潤為正值 (B)此廠商的利潤為零 (C)此廠商的利潤為負值 (D)

【評論內容】如果用公營事業訂價法來參考MR = MC ,社會福利最小,廠商利潤最大畫圖也知道 P=AC利潤是0,P=MC利潤為負(P<AC)這題答案有問題吧

【評論主題】25 依房屋稅條例及相關法規規定,民國 110 年房屋稅之徵收與繳納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係對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至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所屬之房屋課稅,繳 納期間

【評論內容】

一、每年應納的房屋稅是在什麼時候繳?計算的期間又是如何?答:房屋稅 1 年徵收 1 次,目前是訂在每年 5 月 1 日開徵至 5 月 31日截止,繳納期間為 1 個月。課稅期間是前 1 年的 7 月 1 日起算至當年 6 月30日止。

二、房屋新建、增建或改建應於30日內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其申報日期應如何起算?答:

(一) 新建房屋,以門窗、水電設備裝置完竣,可供使用之日為起算日,未裝置完竣已供使用者,以實際使用日為起算日。但延不裝置門窗、水電者,以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滿 30 日為起算日(臺北市、高雄市、新北市以滿 60 日為起算日)(二)延不申領使用執照者,其申報日期起算如下(高雄市不適用):

1.臺北市、新北市...

【評論主題】13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2 條之 1 規定,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之金額可按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關於民國 111 年之金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遺產稅之免稅額為 1,333 萬元 ②遺產稅之喪

【評論內容】https://www.dot.gov.tw/singlehtml/ch26?cntId=4c40feb43876418f94ac0cb8dbe4ea86

財政部於110年11月24日公告111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及贈與稅(下稱遺贈稅)法規定之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之金額如下:

一、遺產稅(一)免稅額:新臺幣(下同)1,333萬元。(二)課稅級距金額:1、遺產淨額5,0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2、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者,課徵500萬元,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之15%。3、超過1億元者,課徵1,250萬元,加超過1億元部分之20%。(三)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1、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89萬元以下部分。2、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50萬元以下部分。(四)扣除額:1、配偶扣除額:493...

【評論主題】15 下列何者非適用營業稅零稅率之貨物或勞務? (A)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 (B)甲公司介紹國內乙公司向國外 A 廠商進口原料,取得之外匯佣金收入 (C)丙公司接受國外 B 客戶訂購貨物

【評論內容】適用「零稅率」的貨物或勞務有那些?(9202)更新日期:110-04-22一、外銷貨物。二、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而在國外使用之勞務。三、依法設立之免稅商店銷售與過境或出境旅客之貨物。四、銷售與保稅區營業人供營運之貨物或勞務。五、國際間之運輸。但外國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國際運輸業務者,應以各該國對中華民國國際運輸事業予以相等待遇或免徵類似稅捐者為限。六、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七、銷售與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所使用之貨物或修繕勞務。八、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未輸往課稅區而直接出口之貨物。九、保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課稅區營業人存入自由港區事業或海關管理之保稅倉庫、物流中心以供外銷之貨物。(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7條)

【評論主題】24 甲和下列對象間財產之買賣,如未能提出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則應以贈與論,並課徵贈與稅?(A)表姐 (B)姑姑 (C)媳婦 (D)姪子

【評論內容】

日期:109-07-16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常有民眾詢問妯娌間財產之買賣為何須辦理贈與稅申報?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項第6款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應以贈與論,依規定課徵贈與稅。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因為妯娌間為二親等親屬,所以財產買賣仍應依前開規定辦理。該局指出,上述遺產及贈與稅法所稱二親等以內之「親屬」,包括血親及姻親,依民法第969條規定,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舉例說明,甲、乙為兄弟,甲的配偶A及乙的配偶B,A、B為妯娌關係,即屬「配偶之血親之配偶」之二親等...

【評論主題】24 下列那項並非貨物稅課徵標的?(A)水泥 (B)電冰箱 (C)汽油 (D)遊艇

【評論內容】那些貨物應徵收貨物稅?(5101)更新日期:110-08-16

貨物稅條例列舉應徵收貨物稅之貨物如下:(一)橡膠輪胎,但內胎、實心橡膠輪胎、人力與獸力車輛及農耕機用之橡膠輪胎則免稅。(二)水泥及代水泥。(三)飲料品,但合於國家標準之純天然果汁、果漿、濃糖果漿、濃縮果汁、純天然蔬菜汁、還原果汁、營養強化還原果汁、還原蔬菜汁及營養強化還原蔬菜汁則免稅。(四)平板玻璃,但導電玻璃、供生產模具用之強化玻璃及厚度在1.1公釐以下之微薄玻璃專供生產觸控面板用則免稅。(五)油氣類。(六)電器類,如電冰箱、彩色電視機、冷暖氣機、除濕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音響組合、電烤箱等,但工廠使用之濕度調節器及手提32公分以下電唱...

【評論主題】5 關於特殊侵權行為責任主體,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數人相約飆車超速發生車禍,為民法第 185 條第 1 項後段規定之共同行為人 (B)土地上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之借用人,為民法第 191 條規定之

【評論內容】

第 191 條

土地上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所致他人權利之損害,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設置或保管並無欠缺,或損害非因設置或保管有欠缺,或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前項損害之發生,如別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損害之所有人,對於該應負責者,有求償權。

【評論主題】17 夫妻現存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夫妻現存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為準 (B)夫妻現存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因判決而離婚者,以判決確定時為準 (C)夫妻

【評論內容】第 1030-4 條夫妻現存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為準。但夫妻因判決而離婚者,以起訴時為準。依前條應追加計算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處分時為準。

【評論主題】25 依預算法,政府之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不可作為何種用途?①資本支出 ②償債支出 ③經常支出(A)① (B)② (C)③ (D)①②

【評論內容】

法規名稱: 預算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歲計目

第 23 條

政府經常收支,應保持平衡,非因預算年度有異常情形,資本收入、公債與賒借收入及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不得充經常支出之用。但經常收支如有賸餘,得移充資本支出之財源。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T0020001&flno=23

【評論主題】14 依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下列有關營利事業捐贈可列支為費用之對象及限額,何者敘述錯誤?(A)對財團法人私立學校之捐贈限額為所得額 25% (B)對合於規定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為所得額 10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法規類別: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第 79 條捐贈:一、營利事業之捐贈,得依下列規定,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一)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對各級政府、合於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二十六條、災害防救法第四十四條之三、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之捐贈及經財政部專案核准之捐贈,不受金額限制。(二)依政治獻金法規定,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以不超過所得額百分之十為限,其總額並不得超過新臺幣五十萬元。上述所稱不超過所得額百分之十之計算公式如下:經認定之收益總額(營業毛利、分離課稅收益及非營業收益)-各項損費(包括第一目之捐贈及第六目未指定對特定學校法人或私立學校之...

【評論主題】1 依所得稅法規定,A 公司為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A 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中華民國境外 B 公司之股權,持有期間未滿1年。若 A 公司於110年出售 B 公司股權總價值2億元,獲利1,000

【評論內容】第 4-4 條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以後取得之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以下合稱房屋、土地),其交易所得應依第十四條之四至第十四條之八及第二十四條之五規定課徵所得稅。個人及營利事業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以後取得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或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其交易視同前項之房屋、土地交易。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其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或出資額過半數之國內外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該營利事業股權或出資額之價值百分之五十以上係由中華民國境內之房屋、土地所構成者,該交易視同第一項房屋、土地交易。但交易之股份屬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之股票者,不適用之。=> ...

【評論主題】22 依貨物稅條例規定,下列那一類應稅貨物不是採從量課稅?(A)汽油 (B)水泥 (C)液化石油氣 (D)橡膠輪胎

【評論內容】

第 6 條

橡膠輪胎:★★★★★★★★,...

【評論主題】17 甲是 A 地之所有人,與乙雖無租賃關係,但卻提供 A 地為乙設定普通地上權 20 年,讓乙在 A 地上建築房屋。20 年期限屆滿後,乙仍繼續使用 A 地,而甲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下列敘述,何者正

【評論內容】第 833-1 條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存續期間逾二十年或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已不存在時,法院得因當事人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11. 依所得稅法第 38 條之規定,營利事業在申報所得稅時,下列何者不得列為費用或損 失?①家庭之費用 ②因環境污染所裁處之罰鍰 ③未實現的呆帳損失 ④滯納金(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所得稅法 EN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連結舊法規內容

1.本法 105.07.27  修正之第 43-3、43-4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  定之。

【評論主題】35. 甲因稽徵機關課稅處分適用法令錯誤而溢繳稅款,在經過兩年後,甲請求退稅遭拒絕,請問甲如何尋求救濟?(A)甲無須提起復查,即可以提起訴願(B)甲必須先聲請復查,未獲救濟方可以提起訴願(C)甲可以直

【評論內容】第 28 條因適用法令、認定事實、計算或其他原因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納稅義務人得自繳納之日起十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屆期未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但因可歸責於政府機關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其退稅請求權自繳納之日起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稅捐稽徵機關於前項規定期間內知有錯誤原因者,應自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二年內查明退還。納稅義務人對核定稅捐處分不服,依法提起行政救濟,經行政法院實體判決確定者,不適用前二項規定。第一項規定溢繳之稅款,納稅義務人以現金繳納者,應自其繳納該項稅款之日起,至填發收入退還書或國庫支票之日止,按溢繳之稅額,依各年度一月一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

【評論主題】24 夫妻若採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有關財產交易損失之說明何者正確?(A)夫之財產交易損失可扣抵妻之財產交易所得,扣抵不足者尚可後延 (B)夫之財產交易損失可扣抵妻之財產交易所得,扣抵不足者不可後延

【評論內容】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tax-info/understanding/tax-saving-manual/national/individual-income-tax/k2Jbgrp

特別扣除額

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的財產交易損失。

若當年度無財產交易所得可供扣除或扣除不足者,可以以後3年度之財產交易所得扣除之。

選擇夫妻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者,分開計稅者之財產交易損失僅得減除其個人之財產交易所得,不得減除其他人之財產交易所得。

【評論主題】21 依營業稅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營業人以其產製之貨物轉供自用,視為銷售貨物 (B)在臺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營利事業,應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 登記 (C)營業人委

【評論內容】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予我國境內自然人,自106年5月1日起應在我國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

  為掌握稅源,健全稅制,我國參考OECD建議及歐盟、韓國與日本等國家作法,於105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部分條文,定明境外電商營業人利用網路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者,應於我國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並定自106年5月1日施行。

(B) 在臺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營利事業,應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稅籍 登記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44/8989732944088005137

【評論主題】21 法院因共有人之請求分割共有物時,因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法院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於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若有兩 人以上願優先承買時,應如

【評論內容】第 824 條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或於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請求,命為下列之分配:一、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但各共有人均受原物之分配顯有困難者,得 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二、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或以 原物之一部分分配於各共有人,他部分變賣,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以原物為分配時,如共有人中有未受分配,或不能按其應有部分受分配者,得以金錢補償之。以原物為分配時,因共有人之利益或其他必要情形,得就共有物之一部分仍維持共有。共有人相同之數不動產,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共有人得請求合...

【評論主題】14 下列何者所減少之稅額與納稅義務人所適用的邊際稅率無關?(A)免稅所得 (B)免稅額 (C)扣除額 (D)租稅扣抵

【評論內容】

14 下列何者所減少之稅額與納稅義務人所適用的邊際稅率無關?

(A)免稅所得

(B)免稅額

(C)扣除額

(D)租稅扣抵

【評論主題】8 假設一消費者賺取勞動所得,並將所得用來購買 x 和y兩財貨,x 財貨是休閒的互補財,y財貨則用於工作上。若政府對勞動所得課稅使消費者減少工作時間,則最適商品稅應如何課徵? (A)應對 x 財貨和y

【評論內容】

這題為柯列特-漢克法則的應用題。

 財貨是休閒的互補財,y財貨 則用於工作上

依照法則,會對與休閒有關連的財貨會課較重的稅

【評論主題】10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之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一(B)銷售農產品之小規模營業人,其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一(C)進口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

【評論內容】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及銷售農產品之小規模營業人,其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零點一。 前二項小規模營業人,指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所列各業以外之規模狹小, 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財政部規定標準而按查定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

【評論主題】21 法院因共有人之請求分割共有物時,因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法院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於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若有兩 人以上願優先承買時,應如

【評論內容】第 824 條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或於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請求,命為下列之分配:一、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但各共有人均受原物之分配顯有困難者,得 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二、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或以 原物之一部分分配於各共有人,他部分變賣,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以原物為分配時,如共有人中有未受分配,或不能按其應有部分受分配者,得以金錢補償之。以原物為分配時,因共有人之利益或其他必要情形,得就共有物之一部分仍維持共有。共有人相同之數不動產,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共有人得請求合...

【評論主題】7 甲有配偶乙、成年子女丙、丁。甲在民國(下同)109年8月1日與丙訂立意定監護契約,約定由丙擔任甲唯一之監護人。甲又在109年12月1日與丁訂立意定監護契約,約定由丁擔任甲唯一之監護 人。嗣後,甲判

【評論內容】第 1113-8 條前後意定監護契約有相牴觸者,視為本人撤回前意定監護契約。

第 1113-2 條稱意定監護者,謂本人與受任人約定,於本人受監護宣告時,受任人允為擔任監護人之契約。前項受任人得為一人或數人;其為數人者,除約定為分別執行職務外,應共同執行職務。

第 1113-4 條

法院為監護之宣告時,受監護宣告之人已訂有意定監護契約者,應以意定

監護契約所定之受任人為監護人,同時指定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其意

定監護契約已載明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者,法院應依契約所定者指定之

,但意定監護契約未載明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或所載明之人顯不利本人

利益者,法院得依職權指定之。

法院為前項監護之宣告時,有事實足認意定監護受任人不利於本人或...

【評論主題】21 法院因共有人之請求分割共有物時,因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法院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於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若有兩 人以上願優先承買時,應如

【評論內容】第 824 條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或於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請求,命為下列之分配:一、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但各共有人均受原物之分配顯有困難者,得 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二、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或以 原物之一部分分配於各共有人,他部分變賣,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以原物為分配時,如共有人中有未受分配,或不能按其應有部分受分配者,得以金錢補償之。以原物為分配時,因共有人之利益或其他必要情形,得就共有物之一部分仍維持共有。共有人相同之數不動產,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共有人得請求合...

【評論主題】7 甲有配偶乙、成年子女丙、丁。甲在民國(下同)109年8月1日與丙訂立意定監護契約,約定由丙擔任甲唯一之監護人。甲又在109年12月1日與丁訂立意定監護契約,約定由丁擔任甲唯一之監護 人。嗣後,甲判

【評論內容】第 1113-8 條前後意定監護契約有相牴觸者,視為本人撤回前意定監護契約。

第 1113-2 條稱意定監護者,謂本人與受任人約定,於本人受監護宣告時,受任人允為擔任監護人之契約。前項受任人得為一人或數人;其為數人者,除約定為分別執行職務外,應共同執行職務。

第 1113-4 條

法院為監護之宣告時,受監護宣告之人已訂有意定監護契約者,應以意定

監護契約所定之受任人為監護人,同時指定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其意

定監護契約已載明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者,法院應依契約所定者指定之

,但意定監護契約未載明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或所載明之人顯不利本人

利益者,法院得依職權指定之。

法院為前項監護之宣告時,有事實足認意定監護受任人不利於本人或...

【評論主題】【題組】37.(A)need (B) needs (C) need to (D) needed

【評論內容】

TO VERB

【評論主題】37. Are any of the other passengers _____ as well?(A) vomit (B) vomits (C) vomited (D) vomiting

【評論內容】

vomit  To eject part or all of the contents of the stomach through the mouth

嘔吐 ,透過嘴巴噴出所有胃裡的內容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