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我國漁業人如僱用私人武裝保全,若未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或私人武裝保全及其武裝未按規定進出中華民國領域者,其處罰為何?
(A) 1 年以下有期徒刑
(B) 6 月以下有期徒刑
(C)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D)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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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heng】評論

漁業法第64條之2漁業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三十九條之一第二項規定,僱用私人武裝保全人員未事先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二、違反第三十九條之一第三項規定,所僱用非本國籍之私人武裝保全人員及其持有或使用之槍砲、彈藥、刀械,未在國外登(離)船,或進入已報請備查受保護漁船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