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根據金管會「金融資安行動 2.0 方案」,要求銀行及一定規模以上金融機構需要設置何種層級以上的
資安長?
(A)董事長
(B)總經理
(C)副總經理
(D)協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引用出處:https://www.fsc.gov.tw/websitedowndoc?file=chfsc/202212291809180.pdf&filedisplay=%E9%87%91%E8%9E%8D%E8%B3%87%E5%AE%89%E8%A1%8C%E5%8B%95%E6%96%B9%E6%A1%882.0_1227.pdf金融資安行動方案2.0一、強化主管機關資安監理(一) 型塑金融機構重視資安的組織文化1. 金管會已要求金融機構應成立資安專責單位,並將資安辦理情形定期提報董事會,惟為提升金融機構對資安議題之決策能量,推動一定規模機構及純網銀設置副總經理層級以上之資安長,統籌資安政策推動協調與資源調度。金管會於 110 年 9 月間陸續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及「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並發布相關令釋,要求銀行業及符合一定條件之保險公司、證券期貨各服務事業,應於 111年 3 月底前指派副總經理以上或職責相當之人兼任資安長,綜理資訊安全政策推動及資源調度事務。截至 111 年第 3 季已有 40 家本國銀行、21 家證券商及12 家保險公司,共計 73 家重要金融機構設置副總經理層級以上之資安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