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amhao Chi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之前做題目選為未成年子女之利益 。答案卻出現男女平等..?
【用戶】湯婆婆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可否解析呢高手們謝辣=)
【用戶】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子女本位」,似乎已經是大家耳熟能詳的現代親子法規範原則。我國的親子法律效果,已由古代「家本位」的尊長權獨攬,發展到近代「親本位」的父權為大,再轉化至現代「子本位」以保護教養未成年子女、增進子女福祉為目的之所謂「義務本質的親權」。觀諸現行親子法制的動向,無論是民法親屬編或是相關特別法與程序法,莫不將「子女最佳利益」作為規範上位概念。「子女本位之親子法」非但成為立法、司法、行政共識,也甚少在學術或實務界引發基本價值上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