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依民法規定,重婚之雙方當事人若係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一方前婚姻消滅之離婚確定判決而結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後婚姻因重婚而無效
(B)前後婚姻可同時合法有效併存
(C)前婚姻準用離婚之效力,無過失之前婚配偶得向他方依民法第 1056 條請求財產上和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D)前婚姻準用離婚之效力,無過失之前婚配偶若陷於生活困難,得向他方依民法第 1057 條請求贍養費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
統計:A(7),B(2),C(9),D(12),E(0)

用户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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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A第 988 條 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一、不具備第九百八十二條之方式。二、違反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三、違反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但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    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而結婚者,不在此限    。B不可共存C前婚姻準用離婚之效力,無過失之前婚配偶得向他方依民法第 1056 條請求財產上和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需要有過失才可D是對的這題很老奸,該說整張考券偏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