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義勇警察協助警察執行勤務,其性質為下列何者?
(A) 行政助手
(B) 私人受託行使公權力
(C) 無因管理
(D) 職務協助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4805
統計:A(7121),B(133),C(30),D(41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行為、交通義勇警察、公職-行政法

用户評論

【用戶】馬甲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一)、職務協助:係指行政機關為達成其任務,請求另一行政機關在後者權限範圍內給予必要之協助,依行政程序法第19條規定:「行政機關為發揮共同一體之行政機能,應於其權限範圍內互相協助。行政機關執行職務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無隸屬關係之其他機關請求協助︰..」,「職務協助」與「權限委託」最大不同點在於並未變更或移轉事件之管轄權,且以被協助機關之名義行之。(二)、行政助手:係指公權力主體以外私人或民間團體,在行政機關之指揮監督下,協助遂行行政任務,以達成行政目的之謂。其行為視為其所輔助機關之行為,並無獨立之法律地位,故又稱之為「行政輔助人」,「行政助手」與「行政委託」最大不同點在於行政助手於行使公權力時不以自己名義為之,不具獨立性。例如警察機關租用民間拖吊車執行移置違規車輛。

【用戶】虛無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職務協助」與「權限委託」最大不同點在於並未變更或移轉事件之管轄權,且以被協助機關之名義行之。

【用戶】Bella Li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職務協助就是:機關 v.s. 機關行政助手就是;人民 v.s. 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