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馬自達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第 6 條 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應視學生身心發展及個別差異,依各學習領域內容及活動性質,採取筆試、口試、表演、實作、作業、報告、資料蒐集整理、鑑賞、晤談、實踐等適當之多元評量方式,並得視實際需要,參酌學生自評、同儕互評辦理之。對於身心障礙學生之成績評量方式,應衡酌其學習優勢管道彈性調整之。前二項成績評量方式,由任課教師依教學計畫在學期初向學生及家長說明,並負責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