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有關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司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後任命之
(B)大法官行言詞辯論時,以院長為審判長
(C)司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大法官並任之
(D)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副院長者,不受任期保障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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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yufan(112警監雙榜】評論

(A)司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總...

陳無名】評論

有關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中華民國憲...

加油瑄瑄】評論

有關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A) 司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後任命之 →X, 立法院(B) 大法官行言詞辯論時,以院長為審判長 →O,參憲法訴訟法第 2 條(C) 司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大法官並任之→O,參參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第1項(D)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副院 長者,不受任期保障→O,參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第2項PS:監察院沒有人事同意權。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

王顗溱】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