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關於幼兒園班級規定人數,下列何者有誤?
(A)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該班如為十四人需配置一名教保員即可。
(B)三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師生比例為一比十五。
(C)兩歲以上至未滿三歲幼兒之班級,人數最多以十六名為限。
(D)經主管機關同意,離島、偏鄉、原住民族地區可招收二歲以上至國民小學前幼兒進行混齡,並以十五人為限。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5848
統計:A(3027),B(113),C(172),D(21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語彙對比侷限(lexical contrast constraint)、保育人員資格、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

用户評論

Jian Zhi Liao】評論

(a)教師

Vivian Jyuan】評論

第 18 條 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三十人為限。但離島、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之幼兒園,因區域內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人數稀少,致其招收人數無法單獨成班者,得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以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進行混齡編班,每班以十五人為限。依據法令 是 16人 哪來14人 還是 已經又更改呢

Yu-Sin He】評論

第 18 條    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 兒混齡;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三十人為限。但離島、偏 鄉及原住民族地區之幼兒園,因區域內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人數稀少 ,致其招收人數無法單獨成班者,得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 ,以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進行混齡編班,每班以十五人為限。2-3:以16為限,不得混齡。3-6:以30為限。(原住民、離島、偏鄉人數不足,得以混齡,15為限)

】評論

名  稱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7 月 01 日法規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第 18 條 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三十人為限。但離島、偏鄉及原住民族地區之幼兒園,因區域內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人數稀少,致其招收人數無法單獨成班者,得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以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進行混齡編班,每班以十五人為限。幼兒園除公立學校附設者及分班免置園長外,應置下列專任教保服務人員:一、園長。二、幼兒園教師、教保員或助理教保員。幼兒園及其分班除園長外,應依下列方式配置教保服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