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5 某法官於審理甲訴請乙損害賠償之第二審程序中,在準備程序中對上訴人乙表示:「我看你分明是在浪費司法資源,胡亂上訴,你最好趕快和解,否則,我一定判你賠更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如法官是為避免訟累而告知乙時,並未違反法官倫理
(B)如僅乙提起上訴時,法官為訴訟經濟得為上開表示,並未違反法官倫理
(C)如甲、乙均提起上訴時,法官為上開表示,仍屬其心證公開權限範圍,並未違反法官倫理
(D)法官以不當方式要求當事人和解,其行為違反法官倫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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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學稔/讀享-康晞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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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法官倫理規範第20條第3項:「法官得鼓勵、促成當事人進行調解、和解或以其他適當方式解決爭議,但不得以不當之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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