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下列何者非《學生輔導法》第 4 條中所敘述的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的執行任務?
(A)支援學校辦理個案研討會議
(B)協助辦理輔導教師之研習與督導工作
(C)督導學校適性輔導工作之推動
(D)提供家長心理評估、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0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tsaoruohlan03】評論

提供學生心理評估、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

phc】評論

第 4 條各級主管機關為執行學生輔導行政工作,應指定學生輔導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辦理各項學生輔導工作之規劃及執行事項。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應設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其任務如下:一、提供學生心理評估、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二、支援學校輔導嚴重適應困難及行為偏差之學生。三、支援學校嚴重個案之轉介及轉銜服務。四、支援學校教師及學生家長專業諮詢服務。五、支援學校辦理個案研討會議。六、支援學校處理危機事件之心理諮商工作。七、進行成果評估及嚴重個案追蹤管理。八、協調與整合社區諮商及輔導資源。九、協助辦理專業輔導人員與輔導教師之研習與督導工作。十、統整並督導學校適性輔導工作之推動。十一、其他與學生輔導相關事宜。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之建置規劃、設施設備、推動運作及與學校之協調聯繫等事項之規定,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定之。

天才的進擊-108上榜】評論

@學生輔導法:第4條:各級主管機關為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