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姵伶】評論
自願加盟:加盟主繳交加盟金由總部教導經營再開設店鋪,或經營者原有店鋪經總部指導改成連鎖總部規定的經營方式;通常每年還必須繳交固定的指導費用,總部也會派員指導,開設店鋪所需費用全由加盟主負擔;由於加盟主是自願加入,總部只收取固定費用給予指導,因此所獲盈虧與總部不相干。優點:加盟主可以獲得全部大多數的利潤且無義務聽從總部指示缺點:總部可不負責任,往往指導較鬆散。委託加盟委託加盟與自願加盟相反,加盟主加入時只需支付一定費用,經營店面設備器材與經營技術皆由總部提供,因此店鋪所有權屬總部,加盟主只擁有經營管理的權利,利潤必須與總部分享,也必須聽從總部指示。優點:風險小,無須負擔創業的大筆費用缺點:加盟主自主...
【好想金榜題名】評論
請問:是不是不論哪一種加盟,創業者都不可以保有自己事業的獨特性?
【婕米】評論
只要是加盟應該就不獨特喔
【hello】評論
投靠別人就不能有自己的規則,不然會亂甚至傷到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