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有關行政訴訟選定當事人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選定當事人以訴訟當事人為多數有共同利益之人為限
(B)當事人即使多達 200 人,最多只能選定其中 5 人為被選定人
(C)被選定人有多數,若其中 1 人喪失訴訟能力,在法院依職權於原當事人中增列 1 人為被選定人 前,訴訟當然停止
(D)訴訟標的如非必須合一確定,則經部分原選定人同意,被選定人得就其訴之一部為撤回或和解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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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蕭瑜亭】評論
行政訴訟法第 29 條多數有共同利益之人...
【ss】評論
(A) 選定當事人以訴訟當事人為多數有共同利益之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