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依民法規定之增加、減少或退還費用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及墊付費用償還請求權,均自旅遊終了或應終了時起,多久期間不行使而消滅?
(A)5年
(B)3年
(C)1年
(D) 6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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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姆咪問號???】評論

民法§514-12本節規定之增加、減少或退還費用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及墊付費用償還請求權,均自旅遊終了或應終了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