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有關土地權利變更登記,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原則上,應於土地權利變更後一個月內聲請
(B)聲請繼承登記,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
(C)逾期聲請者,每逾十日,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
(D)逾期登記罰鍰,最高不得超過應納登記費額之二十倍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67925
統計:A(1),B(8),C(230),D(3),E(0)

用户評論

羅大頭】評論

每一個月

小法(已上榜)】評論

1.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會同聲請之。其無義務人者,由權利人聲請之,其係繼承登記者,得由任何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聲請之。但其聲請,不影響他繼承人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之權利。

小法(資訊類普考學術研究)】評論

1.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會同聲請之。其無義務人者,由權利人聲請之,其係繼承登記者,得由任何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聲請之。但其聲請,不影響他繼承人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