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dy Chiu】評論
憲法修改:1.全體立委1/4提議,3/4出席,3/4決議,方能提出2.公告半年,3個月內議決3.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 決之
【曾心怡】評論
第 1 條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憲法第二十五條至第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韋恩】評論
憲法修正案和領土變更案不納入公投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