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如有違背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應如何處理?
(A)屬自治範圍,中央不得干預
(B)送請司法院解釋
(C)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逕予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D)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0),B(0),C(1),D(2),E(0)

用户評論

Joana Lin】評論

這題我選到b看了法條 如果是"有無"違背 這樣才選D如果明確違背,就選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不知道我的認知是否是對的,若有問題還請高手指教,謝謝~第 75 條省政府辦理第八條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直轄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直轄市政府辦理委辦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令或逾越權限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縣 (市) 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