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規定,主管機關於實施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直接通商、通航及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工作前,應經立法院決議;立法院如於會期內多久未為決議,視為同意?
(A)10 日
(B) 1 個月
(C)3 個月
(D) 6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
統計:A(21),B(656),C(75),D(10),E(0)

用户評論

【用戶】周怡澄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關係條例,第95條

【用戶】elsie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關係條例 第95條主管機關於實施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直接通商、通航及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工作前,應經立法院決議;立法院如於會期內一個月未為決議,視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