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A 所有之土地被徵收,其對徵收補償價額不服,依土地徵收條例第 22 條第 2 項規定以書面提出異議,經主管機關為維持原補償價額之查處,A 對於該查處結果如有不服,應提起何種類型之行 政訴訟以資救濟?
(A)撤銷訴訟
(B)課予義務訴訟
(C)確認訴訟
(D)一般給付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2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Angel Cheng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109年度大字第1號裁定,裁定主文為:「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對徵收補償價額不服,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2條第2項規定以書面提出異議,經主管機關為維持原補償價額之查處,如有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其訴訟種類應為行政訴訟法第5條第2項規定之課予義務訴訟」。

【用戶】Angel Cheng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109年度大字第1號裁定,裁定主文為:「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對徵收補償價額不服,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2條第2項規定以書面提出異議,經主管機關為維持原補償價額之查處,如有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其訴訟種類應為行政訴訟法第5條第2項規定之課予義務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