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ena840926】評論
有關"牴觸" 就是優先原則。"......以法律定之。"或是以其他...定之。就是保留原則。(想成保留位子給法律,其他不行) 我是這樣記的,如有錯誤,請不吝賜教。
【瑄】評論
優先、保留、比例、這三個輪流出,每次都搞混…
【林冠宇】評論
法律優位原則,又稱「消極的依法行政」;法律保留原則,又稱「積極的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