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倫堤拿 已上榜 一般行政】評論
公教人員保險法保險範圍: 生(育)、 (養)老、 死(亡)、(失)能、(眷屬)喪葬、育嬰(留職停薪) 六項。 保險主管機關: 銓敘部組織規程: 考試院會同行政院 定之保險費率: 被保人 每月保險俸 7%-15%精算: 三年一次 一次精算50年保險費 :被保人 35% 政府 65%
【貼貼樂 ( ̄︶ ̄)↗】評論
公教人員保險法 第3條 (保險之範圍)本保險之保險範圍,包括失能、養老、死亡、眷屬喪葬、生育及育嬰留職停薪六項。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34 下列那些是公教人員保險法中所定之保險項目?①殘廢 ②死亡 ③重病住院 ④育嬰留職停薪 ⑤汽車第三人責任(A)①②④ (B)①②③ (C)①②③④ (D)①②③④⑤修改成為34 下列那些是公教人員保險法中所定之保險項目?①失能 ②死亡 ③重病住院 ④育嬰留職停薪 ⑤汽車第三人責任(A)①②④ (B)①②③ (C)①②③④ (D)①②③④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