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漿漿】評論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三 條公務人員考績區分如左: 二、另予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於同一考績年度內,任職不滿一年,而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辦理之考績。第 八 條另予考績人員之獎懲,列甲等者,給與一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B);列乙等者,給與半個月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列丙等者,不予獎勵;列丁等者,免職。
【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3條 (考績之區分)公務人員考績區分如左:一、年終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於每年年終考核其當年一至十二月任職期間之成績。二、另予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於同一考績年度內,任職不滿一年,而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者辦理之考績。三、專案考績:係指各官等人員,平時有重大功過時,隨時辦理之考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