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依職工福利金條例第 2 條規定,下列工廠、礦場或其他企業組織提撥職工福利金之敘述,何者錯誤?
(A)應由其勞工所屬工會提撥規定比例
(B)創立時就其資本總額提撥規定比例
(C)每月於每個職員工人薪津內各扣規定比例
(D)下腳變價時提撥規定比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5516
統計:A(156),B(35),C(33),D(37),E(0)

用户評論

tt】評論

工廠、礦場或其他企業組織提撥職工福利金,依左列之規定:   一、創立時就其資本總額提撥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   二、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內提撥百分之0.0五至百分之0.一五。   三、每月於每個職員工人薪津內各扣百分之0.五。   四、下腳變價時提撥百分之二十至四十。   依第二款之規定,對於無營業收入之機關,得按其規費或其他收入,比例提撥。   公營事業已列入預算之職工福利金,如不低於第二款之規定者,得不再提撥。

邱清泉】評論

(A)應由其勞工所屬工會提撥規定比例 ....是工會組織

小銀】評論

「由勞工所屬工會從會費收入提撥一定比例當作福利金」是第三條的內容,而且是屬於無固定雇主的勞工所適用。並不是本題要考的第二條。